建筑承接查验

建筑承接查验

建筑竣工后的一个验收过程,包含:承担-接收-检查—验收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是指为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的交接建设单位、 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共用部分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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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竣工后的一个验收过程,包含:承担-接收-检查—验收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是指为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的交接建设单位、 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共用部分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查验。


建筑竣工后的一个验收过程,包含:承担-接收-检查—验收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是指为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的交接建设单位、 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共用部分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查验。


建筑承接查验标准

承接查验标准、承接查验条件

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能够正常使 用;

(四)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二、承接查验内容

(一)基础资料:

1、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小区规划详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绿化平面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文本;

4、供水合同;

5、供电协议书;

6、供气协议书;

7、供热协议;

8、消防设施合格证;

9、电梯准用证;

10、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和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11、业主购房合同文本;

12、维修基金交纳明细;

1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二)房屋本体:

1、房屋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内墙面、地面、厨房、卫生间、楼地面和楼道等。

2、房屋设施设备:包括各种管线、表具、电器设备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共用配套设施设备:

1、共用配套设施:道路、绿化、雕塑小品、路灯、检查井、化粪井、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信报箱、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会馆和消防等设施。

2、共用配套设备: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楼宇自控、电梯、水箱和水泵等设备。


三、承接查验程序 

(一)书面通知验收。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上述条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其中:分期建设 的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情况,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二)成立验收小组。承接查验前成立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的验 收小组,根据工程竣工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承接查验的相关工作。